论星生旺吉凶
大成曰︰「凡用诸星,须详生合休旺克害刑冲胎墓死绝贵禄空亡,凡吉凶各得其用,活法变通,阐而用之。」
如上克下者,利为客﹔下克上,利为主﹔上生下,利主﹔下生上,利客﹔上下比合,主客皆利。
如金星在秋季庚辛申酉日时生水星,则水星吉﹔如克木星,则木星大凶,余仿此。
又如我星在旺气被他星克我者,当忧不忧,终始皆吉﹔如逢衰墓受他克者,极凶而灾害不能免也。又曰旺而受克,美运渐衰。
又如我逢衰墓之宫,受他来生者,生好事渐来,求谋无阻,凡事遂意,以小而成大也。
又如我逢衰墓之时,又去生他,主破败招非,诸事退耗,求而不遇。
又如我在旺气生他者,凡事不求而得,好事兴发,日日增新,所图远大,虽小有阻,终能成就也。
又如诸星比和,凡谋为皆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