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巫咸撮要(4)(卷十)
09-09-04 13:18:00 来源:  责任编辑: LIN

  巫咸撮要(4)

  阳刃带煞被刑,男子身遭鞭配。

  财盛刑伤父母,鬼旺后代昌荣。

  从化忌从返本,平生哀乐无宁。

  丙辛化水到水乡,位列朝廷。

  丁壬化木临木位,身居宰辅。

  东金西木不从化,一世虚名。

  离壬坎丙得位时,平生显迹。

  用神败衰带禄,不能为福。

  禄马气旺遇贵,合主显荣。

  有官无马而职微,有马无官而身贱。

  四柱生旺,虽无官禄亦长年。

  五行败衰,纵带禄马终夭折。

  魁罡相逢冲克,多遭刑狱。

  建禄无财刑制,定为奴婢。

  阳火死于墓绝,性凶顽,多为酷吏。

  阴火生于长养,人丰厚,当为富豪。

  五行忌沐浴逢伤,四柱喜生旺制煞。

  有害而姻亲散失,遇战而疾病缠身。

  木火忌逢申酉,灾病呻吟。

  衰金畏遇旺火,苦形悲叹。

  时临鬼地,无制多贫。运至财官,无刑必发。

  七煞阳刃,名位大显。正印官星,刑冲乃祸。

  壬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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